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成立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17/07/1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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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发〔2017〕163号
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新区各国有企业,省市驻区各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
按照国家及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全面保障全民健康,更加有效地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防疫,更加有力地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全力打造“美丽新区、文明新区、幸福新区、健康新区”,结合新区建设发展实际,经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张永平 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 柴守强 兰州新区党政办副主任、党工委办公室筹备组副组长
张彬安 兰州新区党政办副主任、管委会办公室筹备组副组长
熊 云 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筹)负责人
委 员: 胡新民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徐海宁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包军曦 兰州新区规建局(交通局)副局长
邓永农 兰州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霍 展 兰州新区公安局副局长
葛军组 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曾俊萍 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筹)副局长
王集桂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
王永斌 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筹)副局长
赵晓安 兰州新区商务和旅游局(筹)副局长
潘膺希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石立虎 兰州新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陈志然 兰州新区中川镇镇长
薛生军 兰州新区秦川镇镇长
施承岩 兰州新区西岔镇镇长
杨重涛 兰州新区彩虹城中心社区社工委主任
爱卫会会办公室设在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熊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健康教育工作。爱委会会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职责
(一)依据新区战略任务、总体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新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新区各相关部门、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坚持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强职业道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对兰州新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管理。
(三)动员组织群众,推动新区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家庭,创建卫生乡镇、卫生社区、卫生村、卫生单位,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协调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知识,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四)贯彻执行省市爱卫会决议、指示,协调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条件。组织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五)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镇人民政府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三、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新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构建健康社会,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四)负责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
(五)组织实施全新区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新区城乡除"四害"活动。
(七)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八)组织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九)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新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兰州新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其监督工作。
(十二)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市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部门职责
党工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管委会办公楼内及所属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改善办公和生活环境,提******部职工的健康素质,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党群工作部: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倡议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两癌筛查,提高妇女和青少年健康体质,保障妇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财政局:研究拟订促进爱国卫生工作的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保证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常的办公和活动经费。
经发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
规建局(交通局):做好新区城乡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发展战略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结合安居富民工程,配合卫生部门大力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做好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做好城镇供水水质管理工作,加强城市供水生产和供应的质量监督,做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做好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强化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做到文明施工。做好客运汽车、公交车站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搞好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流动人口管制工作。
农林水务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良土壤,培养肥力。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组织协调农药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卫生村创建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做好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计生部门预防控制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播。
商务和旅游局:拟定贸易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工作,加强有关标准体系建设,体现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各类商品现货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发生重大疫情、灾情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的卫生管理、公厕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
公安局:配合卫生计生、规划建设(交通)、工商等单位整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摊点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以及维护各项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污辱、威胁、殴打监督执法人员、举报人的违法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新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乱行乱驶、乱鸣喇叭等违章行为。
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支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政策,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性行业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
教育文化体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敦促学校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程;积极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培养其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改善学校教学、生活、食堂和卫生设施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制定城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素养教育,开展运动健身知识科普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新区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研究拟订兰州新区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做好新区健康城市、卫生规划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宣传和教育,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控制疾病中的作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检测和科学研究,加强对病媒消杀药物的监督管理,保证用药的安全、合理。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职责要求,积极配合爱国卫生运动中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对餐饮企业活动经营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做好城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工商局:负责市场的规范管理,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设立必要的卫生基础设施和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以及开展环境治理工作,保持市场整洁、有序、文明经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负责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防鼠设施建设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各乡镇、社区: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本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传达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等;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规划及各阶段工作指令,适时安排布置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本辖区各单位履行其应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并对其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动员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检查督促门前“三包”、除“四害”的落实工作;布置、检查冬季清除冰雪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迎接上级政府部门的爱国卫生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开展辖区内以及兄弟乡镇间爱国卫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爱国卫生奖惩工作;负责爱国卫生问题的调研、处理工作。
五、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方法
(一)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任务,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鼓励表彰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三)坚持科学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和标准,推广适宜技术。
(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效果评价,加强工作督导。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五)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动态,反映各地工作情况。
六、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全体委员会议。每年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会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委员会有关成员参加。
(三)联络员会议。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间协调联络工作。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兰州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不定期组织召开。
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