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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巡察办)

 2023/10/09/ 10:41 来源:兰州新区

  主要职责:

  (一)负责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新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新区党工委工作部门、新区党工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园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新区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新区党工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新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新区党工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新区纪检监察相关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新区党工委巡察机构、园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

  赵积章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

  亢进利  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

  张建峰  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

  刘红钰  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

  高祝南  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

  李虎经  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挂职)

  李向军  巡察办主任 

  曾俊萍  巡察办巡察专员 

  饶立坤  巡察办副主任 

  李维亮  巡察办一级调研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室)。

  (二)党风政风监督与宣传教育室。

  (三)信访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

  (五)案件审理室。

  (六)第一监督检查室。

  (七)第二监督检查室。

  (八)第三监督检查室。

  (九)第四监督检查室。

  (十)第五审查调查室。

  (十一)第六审查调查室。

  联系电话:825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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